在塞浦路斯创立信托是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它确保匿名和避免和CFC(受控外国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简称CFC)的税务有关的问题,转移在股票中的税和调动定价。
塞浦路斯信托不对来自塞浦路斯境外的收入负税务责任。另外,例如,信托帮助您去除您的法律所有股权份额,,即使您是投资收入的收益人。
但是,是重要的是知道信托的概念主要存在于共同法的国家,例如英国、美国、澳洲、新西兰和前英国的殖民地例如塞浦路斯。 遵照民法的国家,例如丹麦、德国、瑞典、挪威和芬兰的其他国家,通常拒绝认来自共同法国家的信托,包括塞浦路斯,除非信托的公司章程满足某些特殊要求的-其中,信托的创建者可能不是信托的受益人。
如果您在一个民法国家生活,让一位地方税顾问去审查信托者的注册条例,去确认他们符合民法要求,因此这是重要的。 哥本哈根法律公司在塞浦路斯有固定不变的商务伙伴,并且可以帮助确保公司章程符合当局执行的任何审计检阅的要求。
建立信托,让公司章程去满足民法章程和您的特别需要的信托的费用是可调整的大约欧元6千。不断发展的信托的操作,花费大约是每年欧元2到3千。 只要我们不参与日常的信托操作中,我们也可以承担信托保护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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